近日,杭州滨江法院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游戏充值案。黄女士11岁的儿子小凡用妈妈的身份证注册了某游戏账号,1个月就充值了6.4万。知道了钱的去处后,黄女士又急又气,起诉游戏公司退还全部充值金额。经法庭调解,最终游戏公司退还了部分充值金额。
在这起诉讼中黄女士认为,小凡在短短一个多月向游戏公司共充值6.4万元的大额消费行为明显与其年龄、智力不相符,而且小凡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充值行为未经家长同意。因此,该民事法律行为视为无效,游戏公司应当退还全部游戏充值金额。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小凡擅自使用其母亲的身份信息注册游戏账户,多次登陆网络游戏并使用其母亲的账户进行频繁充值。黄女士作为小凡的监护人,未对自己孩子的学习、生活给予足够的关注、教育和引导,且未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、账户、密码等信息,增加了游戏公司对用户行为进行识别、管理的难度。
而游戏公司未能在用户注册与登陆时采取充分措施以保证注册人、使用人提供的身份信息与本人的一致性,对案涉损失的造成亦存在一定过错。双方经法庭调解,最终游戏公司退还了部分充值金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