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幕低垂,网吧灯火通明,却有一名大学生,为筹网费,竟在寂静的深夜两次上演蒙面抢掠。江夏区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判决,这位年轻的学生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。
21岁的王某,武汉某高校学子,去年11月9日凌晨,他身着黑色连帽外套,蒙面戴口罩,手持匕首与双截棍,闯入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普安新村“火箭网吧”,威胁收银员张某交出300元,未能得逞。次日凌晨,他再次潜入江夏区纸坊街东港街“太空网吧”,却因人太多而未遂。
警方通过视频监控锁定了王某的身份,并于去年12月16日将其抓获。事发后,王某的家人代为退赔了赃款,并得到了受害者的谅解。自高中时期,便沉迷武术的王某,每月仅靠父母寄来的1000元生活费,却无法满足他泡网吧的欲望。
一次偶然的机会,王某看到收银台上堆满现金,灵机一动,便从地摊购得匕首,配上自己的双截棍,在清晨人少之际,两次企图抢劫网吧。
法院审理认为,王某使用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,遂判决其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
少年,双节棍并非如此使用。这起事件警示我们,沉迷网络、冲动行事,终将付出代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