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8日,在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,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表示,2023年税务部门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、车船税1218亿元,促进汽车行业降碳减排。
据介绍,通过“多政策组合”的优惠政策体系助力绿色发展,税务部门高效落实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、车辆购置税相关绿色税收优惠政策,激励企业走绿色高质量发展道路。2023年,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取得的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167亿元,对相关产品及劳务即征即退增值税564亿元,鼓励节约资源“变废为宝”;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、车船税1218亿元,促进汽车行业降碳减排。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3年6月发布的《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》明确,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,其中,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;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,其中,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.5万元。
也就是说,2024年到2025年,对于开票价格高于33.9万元的新能源汽车,车主需要缴纳部分购置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