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为了高效推进国四柴油车淘汰与升级换代,上海市生态环境管理局携手市发改委及市财政局,共同发布了《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实施办法》。该办法自公布之日生效,直至2028年12月31日。
欲申请淘汰补贴,须满足以下条件:
- 车辆须在2024年8月14日(含)前注册于申请人名下,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记、转让登记及变更登记,车型涵盖中型货车、重型货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客车、中型专项作业车或重(大)型专项作业车,车主可以是个人、个体工商户、企业或其他非机关事业单位。
- 车主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生态环境方面的不良记录。
- 车主报废机动车时,车辆须满足安全及环保检验标准,并在检验有效期内。
- 车主须在2024年8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国四柴油车报废手续,且提前报废时间至少一年。车辆实际报废日期以交付本市机动车拆解企业之日为准,计算提前报废时间时,以强制报废日期减去车辆实际报废日期。
- 车主未曾用同一车辆申请过市级其他类别的汽车淘汰更新补贴。
- 补贴申请需遵循《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。
至于更新补贴的申请条件,具体如下:
- 车型需为中型货车、重型货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客车、中型专项作业车或重(大)型专项作业车,车主需通过国四柴油车淘汰补贴审核;若车型为小型客车、轻型货车或轻(小)型专项作业车,车主为个人、个体工商户、企业或其他非机关事业单位,且淘汰车辆在2024年8月14日(含)前注册于申请人名下,同时满足淘汰补贴申请条件中的第3、4项要求。
- 车主需购置与提前报废的国四柴油车同类别的新能源车辆(换电车型需同时购置无动力电池车身和动力电池),具体包括货车、客车和专项作业车;新车须在本市完成注册登记,新能源车辆所有人与已报废车辆所有人应一致。
- 车主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生态环境方面的不良记录。
- 车主须在2024年8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能源车,购置时间以本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为准。
- 车主未曾用同一车辆申请过市级其他类别的汽车淘汰更新补贴。
- 补贴申请需遵循《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。